第二次再見到女人,是在大學聯誼會的時候;男人在那女人群中,一眼就看見了她。
再次見到女人時,男人內心的澎湃,不減反增,而女人的容顏並無任何的改變,依仍是猶若當年一樣的美。
一樣的令男人忍不住想跪下來膜拜她。

聯誼,在做什麼?

大多就是抽鑰匙、兜風、烤肉、晚會……諸如此類的事情,而這次也一樣;不過,幸運之神大概聽見了男人的誠心,他剛好就跟女人一組,這讓男人高興不已。

在自我介紹時,女人告訴男人她的名字:Angel--正巧是男人私下給女人的暱稱。男人順水推舟,也喚起女人的名字,Angel。
男人告訴女人:他以前曾經見過她;不過那時女人正在睡覺。
女人好驚訝的問著:什麼時候的事情?在什麼地方?
男人笑著說:在妳高中,在我也高中的時候。我們是同一所學校,只是沒見面過。

那一夜,男人的幽默讓女人對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男人女人都聊的很開心,也留下了彼此的連絡方式。

男人回去想了又想,決定嘗試他高中沒有勇氣做的事--當女人的男朋友。

早在高中那年見到女人時,男人就發現到,自己的心,再也容不下別的女孩子了,所以他到現在還是沒有女朋友;而這次的相遇,讓男人覺得是該嘗試一次看看,總好過錯失了機會而悔恨的好。

於是,男人用盡各種方法,讓女人注意到他、讓女人瞭解他、欣賞他;終於,皇天不負苦心人,在追了女人五年之後,女人決定當他的女友,更當他未來的妻子,與他一同攜手同心,走到人生盡頭。
記得女人在婚禮上,對著全部的客人說了一句話--
「我知道他注意我很久了,讓他追了我5年,說穿了,不過是為了要測試他的真心;而事實證明,就是他了。所以,祝福我們吧!」

男人女人在結婚之後,過得幸福美好;男人的工作一切順暢,女人愛賴床,是個作家,她說:這樣才能天天睡到飽嘛!
對男人而言,並無差別,他的薪資足夠養活兩人且存些養老費,以備不時之需。
但唯一的問題,卻是女人,很嗜睡;男人一直叫女人去醫院一趟,女人卻總是撒撒嬌,說:放心,沒事,別惱。
對於女人,男人一點也沒有辦法,只好由著她。

直到--

那一天,無風無晴也無雨。

之前的,不過是,暴風雨前的寧靜。

<續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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