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主要出場人物:瑞德.彼特蒙爾 X 鍾晏寧

※架空背景,與三次元世界無關,正經向。


12


  

  當鍾晏寧拎著愛心便當回行政生活科科室時,刑事組中負責動物園白骨案的小隊員正處於水深火熱的排查地獄。

  他們將幾年份的監視器畫面全調出來,倍數快轉的畫面讓人快瞎了,看啥都出現疊影。另一邊,負責C區暴雨案的小隊員則是把搜來的證據看了一遍又一遍,一樣沒能從中看出破案線索。

  黃奕衡非常恰巧的,兩案都參與其中。

  於是他不僅眼睛快瞎了、腦袋想破了也想不出死者被害的原因,而且由於連續多日都盯著電腦螢幕,連做夢也離不開一幀一幀的定格。

  他摸索著桌面的眼藥水,左眼用光最後一滴的存量,右眼再怎麼擠只能擠出空氣,於是暫扮獨眼龍的他轉過身想跟隔壁同事借個眼藥水,卻見對方歪倒在椅上睡得口水直流,黑眼圈濃得像黑巧克力。

  往後一瞧,滿室屍橫遍野,所有的人都癱在椅上、趴在桌上睡得毫無人樣,他決定去洗個臉,維持相同姿勢太久,伸個懶腰便聽見筋骨發出霹靂啪啦的聲響。

  附設的盥洗室裡有人在沖澡,黃奕衡打個呵欠,沒在意裡頭是誰,只在意鏡中活像流浪漢的自己,滿臉鬍渣、襯衫皺如梅乾,都不知道多久沒有好好整理儀容,一時半刻還在想這真的是自己嗎?

  擰開水龍頭開關,掬了一把冷水洗臉清醒,黃奕衡雙手撐在洗手檯邊,思考著這兩起陷入膠著的案件。

  第一起案件的死者有用的線索斷了,雖然警方將死者的人際關係從小到大的排查一遍,可是有用訊息並不多。

  只是從親朋好友口中的敘述,對方是個愛恨分明的人,而且因為嚴重過敏,所以極度討厭動物。

  「他很討厭動物的。聽他說是因為小時候差點過敏掛掉,所以知道隔壁是寵物店時他很崩潰,很想趕走對方。」

  「你說為什麼他不搬走?因為他簽約啦,訂金會被房東吃掉,不過那個房東也是無良啦!聽他說早就跟房東講過,最好四周不要有寵物店,房東一口說好,結果隔壁就是寵物店,他當然會崩潰啦!」

  「有沒有對寵物店跟房東做什麼事喔……好像還沒買空氣清淨機之前,天天打電話罵房東,然後跟鄰居起衝突吧!有事沒事踹人家的狗、敲人家的玻璃窗嚇貓。」

  「最後一次通電話的人是誰?不是我吧。是有聽說他最近遇到以前認識的討厭鬼,不過究竟是誰我不清楚,似乎是國小認識的吧。但只聽他講過一次。」

  「哎唷,他來跟我租房子,我哪裡知道他過敏這麼嚴重啊?我又不能通靈,而且我租房子不就是為了賺錢嗎?隔壁寵物店開多少年了,我怎麼可能要寵物店老闆搬走啊?」

  「他就照三餐打電話給我,希望我能主動叫他退租,把押金退還給他。但我為什麼要這麼做啊?他想搬,那是他的事,甘我屁事?最後還不是沒搬走嘛,所以也還好嘛,說得很嚴重一樣,如果真的很嚴重,早就搬走了啦!」

  「我怎麼會知道他跟隔壁寵物店有什麼恩怨。就算有恩怨,那一定是他自己去惹的,隔壁的小伙子人是安靜了點,但馴寵物很有一套,不過他家的狗其實很兇,我還看過牠咬回老鼠呢!」

  黃奕衡在腦中過了一遍的證詞,總覺得寵物店老闆可能是個突破點,然而三番兩次的邀請,對方置之不理,在對方沒有犯罪事實之前,警方無法採取強硬手段。

  原先他是要自己去盯梢對方,奈何動物園白骨案橫空出世,他實在沒辦法把自己掰成兩半,這份調查工作只能交給其他同事。

  「唉……」

  「嘆什麼氣?這樣好運會跑掉的。」淋浴間的門開了,張簡逸凡渾身都是水氣,擦著頭髮走到他身旁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「你鬍子太長啦,刮一刮吧,面相乾淨的話,好運才會來啊!」

  「真的嗎?」黃奕衡半信半疑。

  「就算是假的也沒關係啊!主要是整理一下,不然你這樣走出去,人家都不相信你是警察,如果想要去附近打聽消息跟街坊鄰居聊聊天的話,人家可能一看到你就會退避三舍喔!」

  黃奕衡想想也是。拿起簡易的刮鬍刀開始刮掉過長的鬍渣,總算恢復成人樣。

  「那個寵物店老闆,我想去問問對方。」

  黃奕衡記得書面資料中,暴雨案死者最近只跟房東及寵物店老闆有衝突,而且有多人能作證他與寵物店老闆交惡,雖然不能依此判斷老闆與本案有關,但說不定對方能提供新的線索。

  「我也想,但聽其他人說最近對方都沒有營業,之前他們去過幾次對方總是避不見面,還差點放狗咬人。」張簡逸凡同樣想要親口問問對方,只可惜案件纏身,根本動不了。「現在兩案都僵持著,要是找不到新的線索或突破口,就會變成懸案了。」

  「我去買點食物,要幫你買什麼?」

  「買個飯糰、包子……喔,多買點,等等其他人差不多該醒了,你先墊,回來再拿公基金。」

  黃奕衡點頭,藉著買食物的機會走路透透氣,下樓時正好看見二樓走廊有其他科的人在抽菸「呼吸」,並討論著送禮的事。

  「行政生活科的科長最近要生日了,我們集資一起送個好的吧?」

  「對啊,只是要送什麼比較好?對方又不缺錢。」

  黃奕衡想了下,行政生活科的科長好像是哪個高官的兒子,考上警大後被安插進崗位,但其實生活不差這點錢,每個月的薪水還不如對方玩股票進帳得多。

  聽說待人處世還不錯,為人豪爽,加上背後有靠山,所以巴結的人不少。

  「領帶?公事包?啊,聽說有錢人會送袖扣。」

  「喔喔,好像是耶。但是,那玩意要去哪裡買啊?」

  「名牌店或精品店就有了吧?下班再去看看。」

  黃奕衡倒是因為這幾句話而想起第一案的證物,那枚卡在死者喉嚨的袖扣,同事之前拿去調查,似乎沒有後續……等等應該回去調閱一下相關資訊。

  買了兩大袋的食物走回辦公室,一群剛睡醒的餓鬼聞香而來,黃奕衡一手拿飯糰、一手正準備填單申請調閱證物,同事突然嚷了幾聲。

  「哎,阿衡,這個人是不是那個目擊者啊?」

  「什麼目擊者?」黃奕衡跑過去,只見定格監視器畫面裡有個人非常眼熟。「這是什麼時候的畫面?」

  「我看看啊……三年前在動物園的影像。我們不是在排查當時這路口有誰嗎?沒想到會在這裡看到他。」同事搓了搓下巴,「這也太巧合了,怎麼這幾個地方都有他?好像白骨出土當天,他也有到動物園。」

  聞風而來的張簡逸凡說:「會不會是遊客?」

  「別的不敢肯定,但畫面上的他穿著動物園的制服呢!」同事拿原子筆尾端敲了敲螢幕。「雖然不確定他是不是有關係,不過我覺得查查他是必要的,你們覺得呢?」

  「當然了。該找個時間去跟他見個面了。」

  (續)

  ***

  兜兜轉轉還是決定把稿子完成!

  其實我後來發現我有存稿耶,當時不知道什麼原因沒有繼續完成小時鐘的故事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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